《湘西自治州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为规范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管理,确保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使用效益,加强我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州出台了《湘西自治州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实施办法》(州人社规〔2025〕1号)(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规定现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可申报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24〕33号),确定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
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职业技能评价补贴适用于湘西州内开展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评价活动。
三、可实施职业技能评价的机构如何确定?
答:可实施职业技能评价的单位均为湘西州内并通过人社部门备案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企业、院校自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站。
四、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答:(一)参加职业资格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六类人员,其补贴标准原则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3号)公布的收费标准进行补贴。
(二)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六类人员,其补贴标准原则不得高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3号)公布的相应工种收费标准。
(三)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六类人员,按照考核科目其补贴标准不得高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3号)公布的初级工相应收费项目。
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3号)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初级工理论知识考试费60元/人,操作技能考试费176元/人,考务费24元/人,合计260元/人;中级工理论知识考试费60元/人,操作技能考试费226元/人,考务费34元/人,合计320元/人;高级工理论知识考试费60元/人,操作技能考试费256元/人,考务费64元/人,合计380元/人;技师理论知识考试费60元/人,操作技能考试费256元/人,综合评审考试费60元/人,考务费134元/人,合计510元/人;高级技师理论知识考试费60元/人,操作技能考试费256元/人,综合评审考试费60元/人,考务费224元/人,合计600元/人。
六、是否可以重复多次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答: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自2024年1月1日起计算,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同级或降级享受。
七、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如何申请?
答:实行“个人支付”办法缴纳评价费用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向评价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湘西州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请表(个人)》;
(二)考核评价机构(等级认定机构)开具的评价费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实行“先垫后补”办法缴纳评价费用的原则上由评价机构垫付,评价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评价机构向所在地或评价活动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湘西州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请表(单位)》;
(二)《湘西州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人员名册》;
(三)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四)六类人员本人签字的委托协议书。
八、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资金如何拨付?
答:各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对补贴人员情况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卡)或评价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九、套取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资金如何处理?
答: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个人和单位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我州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按照办法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内本办法与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