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西州民族中学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年湘西州民族中学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0 字体大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同意,2023年湘西州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为确保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在湘西州委人才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和体育局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科,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学士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湘西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3年湘西州民族中学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引进程序

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9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湘西州民族中学躬勤楼2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②报名手续。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的《报名表》(附件2)、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补充证明及个人荣誉业绩、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③对留学归国人员,须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或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学历层次高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的,由学校认定。放宽至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专业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认定。

5.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对报名确认的考生在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填写不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提出意见报相关部门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专任教师岗位引进采取现场试讲试教方式进行。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设置为7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本次考试根据需要将对考生进行统一管理,如不服从考试安排,扰乱考试秩序的,将取消引进资格。

(四)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湘西州民族中学按照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后拟定为引进对象。考察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考察对象的授权,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依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待遇

经上级相关部门同意,本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除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外,同时按照《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附件4)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七、本公告由湘西州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部门:湘西州民族中学人事科

咨询电话:0743—8516354,13637438912(胡老师、田老师)

监督电话:0743--8516331(校纪委)


附件: 1.《2023年湘西州民族中学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2.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 《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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