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人大代表第10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关于州人大代表第10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来源: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01-22 字体大小:

花垣县人民政府:

龙秀姐代表在州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各种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1、关于“提高工资待遇”问题。2013年11月28日,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州发〔2013〕13号),对建立村级运转经费合理增长机制和提高村干部经济待遇做了明确规定:到2015年,除村干部报酬外的村工作经费要达到3万元左右,村党组织书记年报酬额增加至1.5万元以上,村主任、村秘书、村专干(限2名)的年报酬额原则上按村党组织书记的90%、80%、70%的比例确定。关于社区干部的待遇问题,州发〔2013〕13号规定:街道、社区由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关于“养老保险”问题。按照现行的上级政策规定,村、社区干部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  100元至1000元(新农保缴费为5个档次,城镇居民社保缴费为10各档次),到龄后,每人每月可领到养老金66元至165元左右(缴费档次和年限不同,所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和办理参保手续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乡居民社保经办机构。

3、关于“公开招考名额”问题。自2006年颁布实施公务员法以来,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政策中,明确提出了“积极探索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补充到乡镇机关工作”的要求,我州8县市已相继拿出一定比例的计划与职位面向农村优秀村干部定向招录公务员,补充到乡镇机关工作。2014年,全州面向农村优秀村干部定向招录公务员计划共有4名(凤凰县2名,保靖县1名,龙山县1名)已报省审批。今年花垣县没有申报面向农村优秀村干部定向招录公务员计划的原因是:中央和省招录政策规定,招录计划必须在编制限额内安排,而花垣县全县总体超编,只有政法专项编制有空编,可适当招录公务员,其他的机关包含乡镇机关暂时不能招录公务员。

4、关于“业务培训”问题。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村、社区干部的业务培训主要由所在县市负责组织,可采取专题办班、远程教育、脱产进修、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进行。对于参加更高层次的培训,可由县市培训工作主管部门向上级对口部门申报争取。

5、关于“子女就业”问题。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新进公务员队伍实行公开考录,事业单位进人实行公开招聘。两种途径都明确要求:一要符合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二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三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的子女积极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们一定严格程序标准组织好公开考录工作,确保每一名报考人员都受到公平的对待。

以上意见,供贵单位在正式答复人大代表时参考。

签发领导:

承办人员:吴春平

联系电话:13574330916,0743-8233277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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