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西州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湘西州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通知

来源:州公务员局 发布时间:2018-07-04 字体大小:

各县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统计局,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各责任单位:

根据省绩效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的通知》(湘绩办发20181号)的要求,州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州考核办)、州统计局共同明确湘西州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所有考核指标统计时间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现将《湘西州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各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州考核办、州统计局和州直相关责任单位咨询。

联系电话:0743822291607438222498

邮箱地址:wcp0821@163.com

湘西自治州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统计局

                              2018 58


湘西州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

 

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月度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县市考核办和统计局及州直主要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上级对口部门、州考核办和州统计局报送1月至本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累计完成情况。

(二)报送内容

1、按时报送重点民生实事数据。县直主要责任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和审核需上报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经县市统计局认定后报送县市考核办和上级对口部门;县市考核办和统计局对县市直主要责任单位每月上报的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分别报送给州考核办和统计局;州直主要责任单位对县市每月上报的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将汇总数据同时向上级对口部门、州考核办和统计局报送。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报送要求》明确的报送内容,认真填报《基层表一》(所有项目均要填报)。其中,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等项目还需要填报《基层表二》。1月至当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州按县市累计计算完成综合数据。各级各部门在年底按相关通知要求报送实事数据评估认定表和资金明细表。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如实报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做到数据来源清楚、客观真实。

2、各县市考核办、州直主要责任单位每月报送的数据,由分管领导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同级统计部门评估认定后报州考核办。

3、县市主要责任单位上报县市考核办、县市统计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标准、数据必须一致。州直主要责任单位上报州考核办、州统计局和上级部门的标准、数据必须一致。

各级各部门对每月上报的数据都需要存档,上报数据如需修改的应及时通知所有数据存档部门,做好相应修改工作。严禁出现漏改、漏报等现象。

4、州考核办根据各级各部门数据上报情况,对错报、漏报、延报等现象,在平时考核中酌情扣分,年终考核统一综合折算。

5、各级各部门在做好数据报送的同时要加强重点民生实事任务的基础性工作,规范、全面地整理实事项目所涉及到的有关资料,建立完整的基础数据台帐。

6各级各部门对外发布数据的口径和范围要与上报州统计局核准后的数据一致。

7对于没有报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基层表的项目,年底不予评估认定。


二、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验收标准

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

项目指标

验收标准

 

新增城镇就业

2.1万人)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是指在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城镇累计自然减员就业人数。

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的城镇各类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的总和。

自然减员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镇累计减少的就业人员。

各县市区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实施。验收标准是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计上报的就业报表和统计台帐。

 

自然村通水泥

(沥青)路

1200公里)

提质改造农村公路

255公里)

目标任务(建设里程)完成率为1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的建设标准和建设模式达到《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65号)的规定。项目质量应达到部、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无重大质量事故。国省资金严格管理,拨付及时,自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提质改造农村公路达到《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152号)、《关于调整“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和连片特困地区普通公路建设补助标准的通知》(湘政办函〔2012196号)规定的建设标准;窄路面加宽达到国省有关规定及建制村通客班车有关技术标准。项目质量应达到部、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无重大质量事故。国省资金严格管理,拨付及时,自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开展县级饮用水

水源地环境整治

12个问题)

县级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是对县级城市自来水厂的水源地(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与饮用水水源保护不相符设施和行为开展的整治行动,并建设相应的保护设施及保护制度。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县级饮用水源地具体问题类型整治标准按省环保厅有关要求执行。

 

农村饮水安全

巩固提升

6.43万人)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是指针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现的农村饮水安全不达标、易反复等问题,通过改造、配套、管网延伸、联网、新建等措施提升工程标准,全面提高其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具体验收标准为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②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60升(湖南西部山区不低于55升);③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④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改造和完善行政村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

(完成投资3100万元)

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就是针对部分行政村出现的配电变压器过载、设备老化、低电压、安全隐患多等影响正常用电的问题,按照相关电力技术规程,对其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进行新建、改造,以增强其供电能力,服务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年底前,完成行政村配电网的改造工作。验收依据:按照省电力公司批复的设计文件完成工程量和工程投资;工程质量符合电力相关规程规定;工程相关资料齐备,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报告、工程量签证单、工程验收资料等应整理齐全,签章规范。

农村危房改造

5600户)

城镇棚户区改造

19162套)

 

农村危房改造是指解决居住在CD级危房或无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标准为: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竣工率达到100%;严格执行评议公示制度,评议率和公示率达到100%;大力推行C级危房加固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实施加固改造;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控制建房面积;改造后房屋达到基本安全要求;县市按相关要求配套补助资金达到2500/户以上,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信息录入及时、完整、真实。

城镇棚户区改造是指国有土地上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区域。集中成片棚户区是指集中居住50户以上的居住区域。城市棚户区为城市规划区内的棚户区。

城镇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住房新开工项目,6月底前开工率达到60%以上,11月底必须全部开工建设。

房屋开工验收标准为:设计采用地基处理的,开始地基处理施工;设计采用桩基础的,开始桩基础施工。其中,建设有地下结构的开工验收口为:开始基坑开挖施工。基坑开挖前需要基坑支护的,开始基坑支护施工;基坑开挖前需要在地面进行桩基础施工或地基处理施工的,开始桩基础施工或地基处理施工。开工数量按已开工单体工程设计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套数进行验收。实行直接货币补偿的,以棚改项目为单位,按照货币补偿款核定开工套数。具体按以下公式核定:直接货币补偿开工套数=项目货币补偿款/(当地上一年度新建商品房住房均价*80平方米),计算结果取整不进位。

完成城镇黑臭

水体整治

5个)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2018年度完成城镇5个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城镇黑臭水体整治要在2018年底前初见成效。具体要求为:(一)黑臭现象消除。按照“一河一策”原则,已采取截污、清淤、漂浮物和垃圾清理、活水提质等措施,主要工程完工,可委托专业调查机构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公众评议,若90%及以上评议认为已经不黑不臭的,可视为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若公众评议结果满意度低于90%且高于60%的,视为存在争议;若满意度低于60%的,视为评议不通过。调查对象为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沿黑臭水体周边半径1公里范围内,或按照当地最高频率的下风侧,距黑臭水体2公里范围内)的单位、社区居民和商户,调查问卷每次不少于100份,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水体是否有令人不适气味或颜色;2.水体是否洁净,水面是否有大面积残枝败叶等漂浮物;3.是否有污水直排;4.河岸有无垃圾或杂物堆放。公众评议存在争议的,或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无常住居民的,可委托第三方水质监测机构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进行水质监测,并附整治前后影像或图片资料,作为辅助判断依据。(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齐备。主体工程(与控源截污、水质改善直接相关的工程)或措施提供完工证明资料以及必要的影像资料等。

基本消除义务教育

超大班额(消除大班额班级700个)

2018年底,全省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

通过核查州级及县市区消除超大班额明细台账,现场抽查具体学校实际消除超大班额情况,比对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各地消除超大班额班级数进行核实。对消除超大班额班级数量达到或超过年度目标任务数的认定为合格。

农村适龄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

43640人)

农村适龄妇女(35-64岁)“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是指对全省未参加过国家“两癌”免费检查且具有湖南省户籍的35-64岁农村地区常住女性人口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的免费检查。

按下达的目标任务数确定目标对象并开展“两癌”检查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配套到位。制定有效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

20065人)

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是指对符合生育政策、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湖南地区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湖南地区户籍但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且女方怀孕15-20+6周的孕产妇应用血清学方法对胎儿进行21-三体、18-三体、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等疾病进行免费筛查。

按下达的任务确定的目标人群免费筛查完成率达到100%;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配套到位;制定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

(不低于月人均

55元)

州级及县市区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文件,明确民政、财政、残联部门职责;建立联合小组,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

两项补贴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补贴发放资金。

两项补贴发放及时足额发放,标准达到或超过每人每月55元。

及时准确完成两项补贴信息录入,乡镇(街道)、县市区补贴对象档案齐备。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不低于430/月;农村不低于3200/年)

提高城乡救助水平

(不低于月人均320元和月人均170元)

 

 

 

 

各地及时确定并颁布本地区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3200/年,全省各地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430/),确保当地城乡低保标准达到考核指标。新标准从201811日开始执行。

县市区民政部门将城乡低保资金按月或按季度足额发放到城乡低保家庭,确保2018年全年的月人均救助水平(各地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和170元)达到考核指标。

2017年城乡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高于上述标准的地区,应当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只升不降。

各级财政足额预算2018年社会救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市县财政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在2017年基础上只增不减。


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报送要求

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报送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报送要求

填报表格

1

城镇新增就业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

2

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及完成的每个项目的建设地址、联系人、里程数。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二)

提质改造农村公路

3

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及完成的每个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的建设地址、联系人、环境整治的进度。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二)

4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及完成的每个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地址、联系人、所覆盖的区域及人数。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二)

5

改造和完善行政村

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

6

农村危房改造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

城镇棚户区改造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及完成的每个项目的建设地址、联系人、改造套数。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二)

7

城镇黑臭水体整治

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及完成的每个黑臭水体整治的建设地址、联系人、整治的进度。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二)

8

基本消除义务教育

超大班额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及完成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的每个学校的地址、联系人、完成情况。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二)

9

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

10

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

1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

每人每月55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

12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每月报送1至本月州累计完成数,并同时报送县市区1至本月累计完成数。

暂无法用完成数体现的完成量,须具体说明进展情况。

基层表(一)

         
 

附件:1、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基层表(一)

 

       2、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基层表(二)

       3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报表

       42018年县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报表

附件1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基层表(一)

(所有项目均要填写此表)

项目名称:                               填报单位(公章):             

计划完成数

累计完成数(进展情况)

湘西州

州本级 

吉首市

泸溪县

凤凰县

古丈县

花垣县

保靖县

永顺县

龙山县

经开区

 

 

 

 

 

 

备注:1、各州直责任单位参照本表按行政区划报送。

附件2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基层表(二)

 项目名称:                                填报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完成(进展)情况

 

 

 

 

 

 

 

 

 

 

 

 

 

 

 

 

 

 

 

 

 

 

 

 

 

 

 

 

 

 

 

 

 

 

 

 

 

 

 

 

 

 

 

 

 

 

 

 

 

 

备注:需提供重点实事基层表(二)的项目为: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等项目(工程建设类项目应将项目点建设与项目完成情况对应),以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均应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项目计划明细表。

附件3

20181- 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报表

填报单位:               分管领导:             填报人:     

考核项目指标名称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备注

形象 进度

投入 资金

 

 

 

 

 

 

 

 

 

 

 

 

 

 

 

 

 

 

 

 

 

 

 

 

 

填报单位自评意见:

   

 

 

                                           (盖章)     

                                           

统计局评估意见:

 

                                            (盖章)     

        

注:1、每月25日前交同级考核办和统计局;

    2、各责任单位上报同级考核办的数据必须与下级上报数据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数据一致。

附件4

20181-   月县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

事项

考核指标

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

备注

形象进度

投入资金

1

城镇新增就业

       

 

 

 

2

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

        公里

 

 

 

提质改造农村公路

        公里

 

 

 

3

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

       

 

 

 

4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5

改造和完善行政村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

完成投资    万元

 

 

 

6

农村危房改造

       

 

 

 

城镇棚户区改造

       

 

 

 

7

城镇黑臭水体整治

       

 

 

 

8

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

       

 

 

 

9

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10

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

       

 

 

 

1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

不低于55元和55

 

 

 

12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标准不低于430/月和3200/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 

 

 

 

县市统计局评估意见:

 

 

                                                                                      (盖章)

    

注:1、每月25日前交州考核办;

2、各县市上报州考核办的数据必须与上报州直各相关责任单位的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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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         2018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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