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清廉人社”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清廉人社”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7-26 字体大小:

                                                  

州人社发〔2022〕34号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清廉人社”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西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清廉人社”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

  

关于推进“清廉人社”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更好地服务全省“三高四新”战略及全州“三区两地”发展定位、“五个湘西”建设,全力抓好《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推进清廉湘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在人社领域落实落地,着力打造新湘西新人社形象,奋力推进新时代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就推进清廉人社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从政治上把准方向,从思想上正确引导,从组织上严格管理,从制度上加以规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坚持把“清廉人社”建设融入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努力建设勤政为民、务实高效、开拓创新、人民满意的清廉人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清廉湖南建设、州委关于清廉湘西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打造政治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五型双一流”人社机关,通过5年左右的建设,推进机关运行规范,内控制度完善,清廉文化氛围浓厚,“清廉人社”积厚成势,党建责任意识更加牢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明显提高,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明显强化,对人社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信赖不断增强。通过15年左右建设,“清廉人社”化风成俗,机关正气更加充盈,崇廉倡廉氛围更加浓厚,权力运行更加公开规范高效,建成“政治纪律严明、组织领导有力、权力运行规范、干部清正廉洁、人民群众满意”的机关,“清廉人社”成为清廉湘西的一张闪亮名片,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为建设现代化新湘西彰显人社担当。

  

三、方法路径

  

精准把握清廉湘西建设的阶段性要求,聚焦“清廉人社”建设,坚持共建共创、守正创新、系统统筹、标本兼治,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出实招、见成效,确保“清廉人社”建设实现全领域、全过程、全覆盖。

  

(一)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深化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浸润行风作风,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以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为关键。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强化“四责协同”联动效应,推动清廉人社建设融入湘西建设、融入“五位一体”建设。

  

(三)以着力解决清廉人社建设突出问题为抓手。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聚焦人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焦点问题,瞄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准确把脉,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四)以全面开展建设清廉人社单元为载体。坚持清廉人社建设与人社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深入融合,创新开展清廉机关科室、清廉局属单位、清廉基层支部、清廉服务窗口和清廉个人等清廉单元建设,通过示范引领,比学赶超,带动全系统上下同频共振,推动清廉人社建设上下同步,深入开展,推动实现清廉就业、清廉社保、清廉人事、清廉招考、清廉维权和清廉服务。

  

(五)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系统治理为方略。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纠“四风”树新风,推动思想教育、执法约束、惩治腐败、制度建设同向发力。聚焦体制障碍、机制梗阻、政策弊病、利益藩篱,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树立人社部门形象。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实现政治清明

  

1.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胸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加强对清廉湖南和清廉湘西建设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不断提高从政治上看问题的方法和本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党纪法规意识,筑牢秉公用权、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

  

2.优化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言行。大力弘扬健康向上的党内民主文化,高度警惕“七个有之”,进一步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清廉标准,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做纪律规矩的维护者。积极配合换届风气监督,确保二十大代表推选,以及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风清气正。

  

3.建强基层党组织。深入落实省委、州委加强基层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五化提质工程”要求,加大政策、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力度。严格执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健全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化机制,深化开展人社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引领作用,使每一个局系统基层党组织都成为清廉堡垒。

  

(二)规范权力健康运行,实现政务清廉

  

4.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精简人社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治“慵懒散”等群众反应强烈的“机关病”;落实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业行为规定,配合开展“红顶中介”整治工作。

  

5.全面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盯社保基金、就业资金、职称评审、人事考试、网络信息数据,以及重点领域、环节和岗位,落实政府采购、选人用人、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内部审计监督等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严防腐败问题发生,压缩权力行使“任性空间”,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

  

6.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以人社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结果全透明为目标,积极推进全局系统内部事务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和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应用。落实预算公开规定,将收支项目纳入预算,规范专项资金监管,确保支出合理。

  

7.加强公共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将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按照要求,规范人社领域招投标项目管理,规范重点项目运行,推进人社领域清廉工程项目建设。

  

(三)从严从紧约束公职人员,实现干部清正

  

8.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让人社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增长才干、施展才华、茁壮成长。建好用好科以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不折不扣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落实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问题核查等制度,积极防范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9.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持家的模范。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严格依法履责用权。加强以案促改,严格按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抓好整改。强化局系统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制度。

  

10.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规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严格监督,又真诚关爱。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正能量。深入开展红包礼金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认真配合州纪委开展查处“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借赌敛财”等工作。

  

11.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回应和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加强对局机关业务科室、局属经办单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违规干预经营等违纪行为,做到“环境兴业、政策聚人、服务暖心”。不断优化涉企服务,落实惠企政策,及时发现并处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实现服务清朗

  

12.建设清廉机关。积极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定期排查机关廉政风险点,建立权力运行清单,厘清权力边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治“庸懒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

  

13.建设清廉人社服务窗口。按照省纪委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局《推进“清廉大厅”建设十条措施》要求,大力整治窗口工作人员“怕、慢、假、庸、散”“吃拿卡要”等作风和腐败问题,紧盯责任落实问题、工作作风问题、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构筑清廉堡垒,营造清廉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简化流程、特色服务和精准监管,推动人社服务“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支撑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数据共享查询,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14.推进清廉科室、清廉单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统筹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岗位职责、培训、监督、考核、奖惩等办法,加强对科室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结合实际培育,每两月开展一次评比活动,评出一批清廉机关科室、清廉局属单位、清廉服务窗口,挂清廉牌子。围绕业务全流程、全环节、全场景,健全风险防控制度,逐一梳理排查隐患风险点,确保经办工作人员清正廉洁。

  

(五)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实现风气清爽

  

15.开展清廉教育。将清廉教育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程,作为人社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必学内容,作为新提拔科级干部任前谈话的必谈事项,作为局属单位班子考察考核的必核情况。大力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持续做好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积极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将其作为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内容。

  

16.营造清廉氛围。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度挖掘人社系统红色文化和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通过加强清廉文化阵地建设、开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开展清廉微视频创作、组织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等,全方位营造尊廉从廉爱廉氛围。

  

17.弘扬清廉文化。积极参与清廉共建工作,推进清廉家教家风行业行风建设工作等,开展说家风、读家书、谈家教活动,提升工作实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讲好湘西人社故事,传播湘西人社声音。

  

(六)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监督治理有力

  

18.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防范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积极配合开展查处“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放贷牟利”等活动。把健全人社领域监督制度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筑牢防腐倡廉防线,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19.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有关规定,深入整治损害党损害政府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

  

20.全面加强监督。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内部监督,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坚持以内部监督为主导,落实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描准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关键处,严格落实“十必严”要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强化涉纪舆情处置。支持配合巡视巡查工作,强化巡视选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21.提升监督效能。加大对派驻机构的保障力度,旗帜鲜明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发挥系统机关纪委等职能作用,有效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22.开展重点监督。落实省委、州委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班子相互监督,以及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定期开展同“一把手”日常监督谈话。根据职责职能,狠抓人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专项治理。

  

五、具体活动

  

(一)组织一轮廉政学习。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专题读书班、周五学习、清廉知识抢答赛、“学习强国”平台等载体,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举办学习大讲堂,组织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切实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入脑入心入行。

  

(二)举办一期警示教育。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警示录》《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及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提醒和告诫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敬畏党纪国法,筑牢思想防线。

  

(三)上好一堂廉政党课。局党组书记和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要为全局党员干部和分管科室单位讲授一堂以党性教育、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章党规党纪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法纪底线,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四)举办一次红色教育。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赴州内外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增强提升干部职工的党性意识。

  

(五)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党员干部必谈。通过谈心谈话,全面掌握机关干部思想动态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做到咬耳扯袖、抓早抓小,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排查一次廉政风险。针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认真查摆、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问题发生。

  

(七)公开一个廉政承诺。利用党务公开,每位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八)打造一种清廉文化。充分利用宣传专栏、固定标语标识、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打造崇廉尚廉文化。通过重要节点发送廉政“微提醒”,利用微信群,不定期推送清廉文化信息,引领清廉舆论导向,让清廉文化浸润人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建设清廉人社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助力清廉湘西建设的重要一环,是进一步提高人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县市人社局,州局各科室单位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清廉人社机关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清廉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重要内容,主要责任人亲自抓推进,支持本系统开展清廉人社建设工作,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不少于4次。成立州人社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石龙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贾非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长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机关纪委、人事法规科、办公室积极做好配合。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方案》内容,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制定落实举措、细化分解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要强化协同配合,把清廉人社建设与人社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做到统筹兼顾,共同促进。

  

(四)打造工作合力。各科室、单位要按照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加强工作落实,每月将相关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清廉人社建设的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增强社会各界对清廉人社的认同支持,形成合力推动清廉人社建设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督查考评。将清廉建设情况列为日常监督、工作督查重要内容,纳入本系统绩效考核,与干部评价使用相挂钩。认真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不定期对清廉人社机关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并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部门联动沟通,主动向州委、州纪委汇报衔接,积极争创激励加分,争创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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