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人社法规工作总结
按照州、州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湖南省人社厅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部署,2019年州人社局法规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加强法治人社、规范人社、服务人社、铁军人社“四个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
一、2019年法规工作情况
全州人社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推进法治人社、规范人社、服务人社、铁军人社“四个建设”,全州人社系统要把“行政依法依规、办事规矩规范”作为人社工作基本要求,把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作为人社工作推进和人社事业发展的核心理念贯穿于各方面、全过程。
(一)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一是精心组织领导。成立了州人社局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人社建设建设工作,并专门进行部署安排,明确由局法规科负责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日常事务和工作协调。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州人社工作实际,制定下发《2019年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人社保障“律动三湘”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对全州县市人社系统和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具体任务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工作落实。按照组建专业团队,我们在原聘请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建立了州人社局法律顾问团队,明确了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法制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和流程。利用“如法”网学法平台提高干部职工学法考法用法的自觉性。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工作,全局学法参加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严格执行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开展人社“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安排和考核工作前期调研,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安排法律培训内容,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高学习和考核。大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借春风行动等大型招聘会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落实省厅布置要求下发“律动三湘”宣传学习方案,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巡查、巡诊、巡讲“三巡”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维权、绩效评估、驻村扶贫等各个方面,不断提高法治人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创造人社工作依法行政良好环境。
(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处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内部应诉工作流程,建立法律顾问团队并确定案件绩效报酬挂钩机制。2019年共计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8件次,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市法院诉讼案件16件次,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10件,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案件1件,州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1件。处理省人社厅行政复议案件1件,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件。判决14件,其中一审判决胜诉10件,败诉1件。二审判决胜诉3件。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判决胜诉1件,州人民检察院维持胜诉判决1件。裁定原告撤诉6件,被州中院发回重审4件。被省人社厅行政复议撤销行政确认决定1件。目前州市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7件。总体而言,人社部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纠纷呈现争议范围扩大、数量增多、反复上诉、个案增多和群体案件上升等特点,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包括人社政策在内的行政行为监督范围不断扩大、干预程度进一步加深。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按照省、州要求,组织对州本级和全州人社系统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摸底清理和汇总登记上报。根据州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对列入州人民政府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的84项权力逐项审查,完成和州审改办的权力服务事项调整上报和衔接,对我局7项行政许可权力和进入电子政务系统的政务服务项目标准化工作做了布置和安排。参与了州政府组织的“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督查,按照领导安排参与了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会议,做了部分组织协调工作。
(四)加强工作协调,认真履行法治监督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强了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组织对我局系统本年度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自评和检查。参与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学习,做好人社执法和仲裁案件法制审查工作。配合参与对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员工群体维权案件研究讨论,及时进行政策指导和协调。2019年全州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24件,其中调解结案858件、裁决结案566件,共计涉案金额5141.16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1471人,结案率为100%。接待大量政策咨询和群众来电来访并做好答复解释。
二、法治人社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一) 法治人社建设面临新任务、新环境、新机遇。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人社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与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前相比,法治人社建设站位更高、要求更细、考核更严,任务更重。人社法治机构要扮演“树榜样”、“立规矩”、“当裁判”等多重任务角色。“树榜样”是要求我们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理念和法治导向。“立规矩”是要求我们明确权力清单、权力边界,建立制度规范、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当裁判”是要求我们强化法治监督,协调利益纠纷,化解矛盾冲突。二是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使法治人社建设面临新的工作环境。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加大等改革的推进实施,对法治人社建设提出很多新挑战,传统固化的思维、观念和方法已经很难适应新环境的要求。社会法治意识强化和群众利益维权意识提高,使人社部门面对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更多、更复杂。三是新任务新要求为加快法治人社建设提供了新机遇。人社部门是重要的民生部门,政策调整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人社部门各项工作推进本身需要加强法治人社来保障,系统内部对加强法治人社建设也有更多的 期待,法治人社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
(二)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矛盾突出、任重道远。一是严格人社行政执法与社会维稳、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冲突。目前小微民营企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大量存在,一方面是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刚性法律责任,一方面是企业在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和用工环境中生存艰难。人社行政执法本身并不具有弹性,但现实中却要面临刚性执法、理性执法和人性执法的选择,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严、不作为的问题。二是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法治人社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矛盾多、任务重,与人社其他版块工作对比短期内看不到明显政绩。部分基层单位对法治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县市人社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么养老放闲、要么疲于应付,位置低,没有话语权,承担不起法规工作“树榜样”、“立规矩”、“当裁判”这类角色。三是人社法制机构承担行政审批职责任务,法理上容易造成角色冲突,工作中难以推进落实。四是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力量弱,人手紧,与当前繁重的任务要求不匹配。
三、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建议
1、 建立简便、有效的法治人社建设考核机制办法,设置合理的评价要素指标,增强工作推进督查的针对性。
2、 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清单目录内容。
3、 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和法规业务培训。
4、 合理评估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任务数量和质量要求,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与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必要力量。
5、 加强法律顾问团队建设,完善工作考核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