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的公告

关于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9 字体大小:

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参加2023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一级建造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19号新州政府办公楼5楼A区514室),联系电话:0743-8222653。

三、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hunanpea.com)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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