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州本级失业保险第三批稳岗返还单位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2021年度州本级失业保险第三批符合稳岗返还享受条件的单位共17家。现将17家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如对公示单位稳岗返还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州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联系电话:8225739。
附件:2021年度州本级失业保险第三批稳岗返还单位公示表
州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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