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三方协议”管好管牢社保基金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管理,牢固树立基金安全“高压线”意识,2017年4月6日,龙山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家社保基金开户国有商业银行代表,在龙山县人社局签订了龙山县社会保险基金银行账户监督管理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明确了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的范围、单位、权限、账户及三方责任,明确了基金大额支付将通过事前电话确认、事后短信提醒等方式通知到经办机构及人社部门相关人员,使基金运行在程序上有了告知和提醒。同时,将三方的责任、权利上升到法律高度,捆绑强化三方监管责任,加强了社保基金的安全监管。
据悉,针对龙山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隐患,先后出台了《龙山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龙山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补充办法》,对基金收入户、基金财政专户、基金支出户等基金银行账户进行全方位监管,从源头上堵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漏洞,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座谈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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