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2020年度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湘西自治州2020年度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州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07 字体大小: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等文件精神,州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老工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6月8日至12日对2020年州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细化到二级及三级评价指标,包括:项目立项 、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产出以及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2020年度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和效益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形成了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况

根据《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1]16号)、及《关于下达2011年湘西自治州老工伤人员年度人均费用的通知》(州人社发[2011]96号)等文件精神,州财政设立州属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50万元,用于保障州属国有及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及其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这一专项资金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老工伤人员的重视,切实保障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为促进我州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切实保障州属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及其供养亲属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工伤人员健康水平,减轻其家庭医疗负担,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阶段性目标:保障州属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及其供养亲属当年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待遇保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州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共收到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150.00万元。

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如下表:



到款金额

本年度到款累计金额

凭证号

12月3日

1500000

1500000

12月30号

合计

1500000

15000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州老工伤人员待遇实际支出427.57万元,主要用于老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其中:伤葬费34.77万元,抚恤金153.82万元,医疗费192.84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62万元,交通住宿费0.14万元,1-4级职工伤残津贴30.73万元,生活护理费12.65万元,享受人员302人。专项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具体支付项目如下:

支付项目

支付金额

凭证号

医疗费

592820.53

1月1号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23892.75

1月3号

生活护理费

10384.2

1月3号

丧葬补助金

25130

1月3号

抚恤费

116742.72

1月3号

医疗费

26329.1

1月5号

伙食补助

15120

1月5号

交通食宿费

300

1月5号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1875.82

1月7号

伙食补助

600

2月2号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23892.75

2月6号

生活护理费

10384.2

2月6号

抚恤费

115814.56

2月6号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1875.82

2月8号

医疗费

5117.21

3月1号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23892.75

3月3号

生活护理费

10384.2

3月3号

抚恤费

115814.56

3月3号

抚恤费

4412.24

4月24号

医疗费

28877.38

4月27号

伙食补助

880

4月27号

交通食宿费

144

4月27号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23892.75

4月27号

生活护理费

8076.6

4月27号

抚恤费

126462.02

4月27号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23892.75

5月17号

生活护理费

8076.6

5月17号

抚恤费

112787.35

5月17号

医疗费

6323.97

7月20日

伙食补助

8570

7月20日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23892.75

7月20日

生活护理费

10384.2

7月20日

抚恤费

103707.43

7月20日

医疗费

4057.12

8月18日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47785.5

8月18日

生活护理费

20768.4

8月18日

抚恤费

224305.41

8月18日

医疗费

53883.42

9月20日

伙食补助

560

9月20日

交通食宿

982

9月20日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23892.75    

9月20日

生活护理费

10384.2

9月20日

抚恤费

138313.13

9月20日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23892.75

10月18日

生活护理费

10384.2

10月18日

抚恤费

115845.8

10月18日

医疗费

1200448.76

11月21日

伙食补助

420

11月21日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39292.75

11月21日

生活护理费

16278.22

11月21日

抚恤费

189666.32

11月21日

医疗费

10644.52

12月23日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25292.75

12月23日

生活护理费

10920.02

12月23日

丧葬补助金

322608.24

12月23日

抚恤费

174360.01

12月23日

合计

4275737.48



2020年老工伤人员专项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毕,超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调剂支付。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老工伤专项资金主要是用于老工伤人员及工伤职工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支出,为确保老工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州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成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小组,制定了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管理使用老工伤专项资金。制定了《湘西自治州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湘西自治州工伤保险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湘西自治州工伤保险风险管控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项目具体由州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实施,用于支付老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1、规范待遇支付运行控制。

对待遇支付流程进行了严格规范对业务经办过程中的经办初审、主管复审、领导审批的三级管理制度,各主要岗位做到了岗位之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并对岗位设置和具体职责、办事依据、工作要求、办事流程、办理业务的资料等内容进行了重新整理和编制,对岗位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示。

    2、强化基金财务管理。

基金财务是项目组织实施的重点,一是在基金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建立基金专户,专款专用,真实准确地核算和反映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及时认真填制、审核财务报表,确保有关数据一致;二是有财务会计操作规程,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核算,有明确的主管、记账、复核、出纳等岗位责任制,岗位之间保证了独立;三是指定了专人按月与银行对账、财政对账,编制存款余额调节表,存款余额与会计账表一致,做到账帐、帐表、帐单相符;四是严格规范了票据、公章、密钥等财务用品的管理和使用。公章、密钥的使用用途、范围、手续完全符合规定。

    3、规范信息系统操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社保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与业务流程相匹配的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等管理制度。安排了管理信息网络的工作人员,对网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和处理;安装杀毒软件,定期维修系统网络,及时更新和升级系统软件,消除安全隐患;对业务权限进行严格的划分,实行自行管理制度;禁止内网与互联网相连,数据定期备份,防范人为或其他因素导致信息数据的丢失,确保了信息的安全。

4、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内控制度建设是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的保障,2011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内控制度和内控管理规范,并根据工作实际逐年进行了修改完善,对项目支出管理各个环节做到按制度,按规程经办。

四、绩效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设立依据

1、《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1]16号)

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意见》(州政发[2011]18号)

4、《关于下达2011年湘西自治州老工伤人员年度人均费用的通知》(州人社发[2011]96号)

5、其它相关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

(二)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设置了专职会计和出纳,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专项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资金走向清晰、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支出社会绩效情况

1、减轻了老工伤人员及家庭的生活负担,保障了老工伤人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2020年度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为150.00万元,2020年度老工伤人员待遇实际支出427.57万元,享受人员达302人。充分保障老工伤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切实减轻了他们的家庭经济负担,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老工伤人员的重视。

2、医疗费用结算支付及专项资金拨付及时,减轻了老工伤人员的病痛,使老工伤人员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在专项资金的使用支出评价中,专项资金用于医疗机构的结算和对工伤人员的家属长期待遇的发放都很及时,使老工伤人员的病痛得以及时治疗,保障了老工伤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了工伤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

3、减轻了国有企业的费用负担

2020年度工伤人员统筹专项资金支付的单位为:州龙家寨煤矿、州洛塔煤矿、州向阳煤矿、州化工厂冶炼厂、州野寨湾酒厂、州煤炭公司、州客运公司、永顺纺织厂、州工程公司、州食品公司等10家国有企业支付了427.57万元,减轻了国有企业的经济负担,保障了国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通过开展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掌握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实施情况,评价湘西自治州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切实保障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促进我州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020年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150.00万元,2020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15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二)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四个方面。

⑴项目投入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及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情况。

⑵项目过程。包括专项资金业务管理及资金管理。

⑶项目产出。包括专项资金使用带来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⑷项目绩效情况。包括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与间接的影响,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三)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以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具体项目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四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共性及个性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州2020年度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标体系》,明确了证据内容和证据来源。通过对被评价单位召开进点会,充分沟通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和安排。结合本次绩效评价任务的特点和重点,对绩效评价组及被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让绩效评价组人员充分了解州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计划,熟悉被评对象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掌握相关政策并熟练运用;做好实施绩效评价进驻联系。

2、项目实施单位准备评价需要的各项资料

从项目决策、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过程情况、项目绩效及目标实现情况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逐项准备的各类文件、协议、合同、财务报表、财务总分类账、记账凭证相关资料。

3、现场评价

通过查阅资料、会计抽查、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实施现场评价。评价小组通过对州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的项目及财务资料的查阅,通过检查财政拨款凭证,了解拨款到位情况,通过检查支付凭证了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收付是符合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通过对州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业务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核对,了解老工伤人员统筹专项资金2020年的实际使用成果;了解州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的业务及财务上存在的问题;对工伤保险统筹专项资金享受对象进行调查,了解老工伤人员统筹专项资金对保障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所发挥的作用。实际收回有效问卷30份。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最后按照设计的《湘西自治州2020年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五)评价结论

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保费专项政策的实施,有效得保障了老工伤人员的身体健康及家属的生活,提高了社会的和谐度,减轻了国有企业的负担,为我州的经济建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根据《2020年度湘西自治州本级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评分,2020年度湘西自治州本级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统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次为“优”。

六、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为保证专项资金使用到位,州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采取了一是严格按规定项目支出。按照州政发[2011]18号文件规定,项目资金只用于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发生的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对于不符合的项目和对象提出的支出一概不予支付;二是严格按照基金内控制度管理。医疗费用的支出采用协议医疗机构结算的方式进行,对于协议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协议监管到位;三是坚持核实调查。发现到龄、冒领等情况一律停发,并追缴上交财政;四是坚持一枝笔审批制度;五是长期待遇坚持社会化发放,并按省里规定的标准及时调整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工伤人员分布比较分散,监管人手不足,监管有不到位情况。

截止2020年,全州共纳入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及工伤职工1100余人,分布比较分散,比如州龙家寨煤矿、州洛塔煤矿、州向阳煤矿等偏远地区,而州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并没配备有国有企业老工伤统筹专项的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有效得实施监管措施,监管存在不到位情况,如:不能及时取得人员的最新生存情况,不能对医疗情况取得实时信息等。                                                                     

七、有关建议

(一)提高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资金绩效指标。

财政专项资金均纳入单位预算进行管理,单位应提高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根据单位的职能和专项资金的预算批复,制定专基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经济绩效指标、专项资金社会效益绩效指标,配置项目专门管理人员。绩效指标的细划及可计量性能提高指标在评价过程中的现实可操作性和客观真实性,克服绩效评价主体在评价指标测度方面的主观臆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于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防止腐败现象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作用。

(二)加大项目执行及监管人员的配置,减少资金管理风险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加大老工伤人员生存状况及医疗情况的监管,防止多领冒领现象发生,减少资金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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