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现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日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了做好2018年度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湘政发〔2010〕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湘人社发〔2018〕1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度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考核对象为:州局所有面向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管理和政府服务职责的科室、单位,八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西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单位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人社建设的组织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2018年度全州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是《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湘人社发〔2018〕1号)贯彻落实情况。
州本级和县市人社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分别见附件1、附件2。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集和统计考核对象依法行政的各种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逐一建立档案,动态记录各考核对象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了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工作任务,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
(二)自查自评。2018年11月30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713165)。
(三)案卷评查和书面审查。2018年10月底对不同类型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监督行政执法情况;2018年12月20日前,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书面审查,核实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和资料。
(四)确定结果。2019年1月10日前,局领导小组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对象出现重大行政违法行为,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利益重大损失或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或合格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州局绩效评估考核,考核分值按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在绩效评估中的分值比例折算为绩效评估分值。
(二)领导小组及时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三)考核结果在系统内予以通报。
附件:1.2018年度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2.2018年度县市人社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