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湘潭长沙学习考察农民工工资维权工作情况报告

赴湘潭长沙学习考察农民工工资维权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州人社局农民工工资维权课题调研组 发布时间:2018-05-09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精神,切实做实人社部“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报请州人社局领导同意,4月18日至20日,州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邓万学同州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谭善斌与全州8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局)及湘西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先后赴湘潭长沙学习考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工作经验。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两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基本情况

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8月升格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下设4个大队和1个举报投诉中心,共有31个编制,聘请临时人员7名,独立核算,工作经费130万元/年,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每人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执法终端设备,执法装备在全省一流。

湘潭市劳动保障监局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24个,现有人员21名,其中临聘人员4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经费60万元。

二、 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长沙市

一是强化舆论引导,加大执法宣传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以及日常巡查,通过举办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借助报纸、网络等媒介,制作动画宣传片在地铁站等人流量大的场所播放,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相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用法,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当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欠薪监控,建立预警机制率先建成跨区域办案,依托网络进行办理协查。出台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长沙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挥网格化功效,落实基层网格监控预警机制和欠薪监控预警。建立多部门联合预警机制,人社部门与住建、交通、水利、财政(税务)等部门建立企业欠薪预警防控机制,对企业“欠薪、欠税、欠息、欠费、欠保”等信息和生产经营异常状况,及时汇总整理、分析研判,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实名制、保证金制度、联合惩戒制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恶意拖欠工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处罚的单位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日常巡查制定“四表一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各用工单位,对以往劳资纠纷多发、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一经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或苗头的,及时督促用工责任单位妥善解决,严肃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队伍建设是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长沙市在注重配齐专职劳动监察员的同时,还加强兼职劳动监察员队伍建设,配备兼职劳动监察员199人、协管员748人。为进一步提高劳动监察员业务水平和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去年投入培训费18万元,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全市用人单位劳资负责人举办6期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湘潭市:

一、抓源头,实现两个前置。一是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二是把分账管理工作作为缴纳保证金的前置条件。通过两个前置,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抓平台,实施部门联动。充分利用110平台,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按辖区划分,由管辖地政府统一调度本辖区相关单位联合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投诉。公安部门负责提前介入,住建部门直接调度,工程造价站专家参与办案,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可由专家直接认定工资,提高了办事效率,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案件做到了快处快结。

三、抓节点,加强监察巡查。以建设工程为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根据法定节假日和支付工资的高峰期制定监察计划,对在建项目分节点监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

三、两市做法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通过听取两市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经验介绍和深入建筑工地实地考察建筑工地推行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情况,我们深受启发。总体来讲: 党委政府重视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保证,法规政策落实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关键机构队伍完整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础部门协调配合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条件具体来说:

一是要围绕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强化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时,要围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两个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第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重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发生欠薪不仅有损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而且舆论关注度高,造成的影响极坏。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开展认真彻底的清理摸排,拨付工程款时,要优先拨付农民工工资,发现拖欠隐患苗头和问题时,及时启动工资直付程序,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年底前全部清偿。第二、工程建设领域是难点。从往年的经验来看,工程建设领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区,也是解决的难点所在。因此,要在工程建设领域强力推行“两金三制”(即:财政筹集的应急周转金,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的工资保证金,建筑总承包企业落实的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户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的同时,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要纳入“黑名单”管理,面向社会曝光公示,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负面影响的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要依法严厉打击。

二是要建立联合治理惩戒机制。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合治理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动协作。要畅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查办工作关系,高度配合、提前介入,解决欠薪案件立案、取证、判决和执行难问题,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要开通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绿色通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组织要优先立案、加快调解进度、缩短结案时间,法律援助组织要快速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的缩短处置时间。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工商、银行等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信息进行共享互认,对进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或个人,无论是承建政府的项目、政府采购、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各方面,都要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违法成本。

三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人社及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发放资料手册、电视广播宣讲、张贴宣传标语、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提高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正确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杜绝恶意讨薪等群众性上访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做到信息通、情况明、渠道畅、反馈快,对潜在风险早识别、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同时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一些典型案件,起到警示作用。

四是要全面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的三快原则,力争做到当日投诉、当日受理,并及时回复投诉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及时疏导化解矛盾。

四、工作建议

1、加强工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州、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在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以保障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人员和必要经费,切实解决劳动监察工作经费紧缺问题。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断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利。同时,要教育广大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权益,防止出现非理性和过激的行为,造成不良的后果。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治欠保支工作中,除了大力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外,还要出台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制度》、《恶意欠薪建筑施工企业黑名单制度》等相关制度。

4、加强部门协调和人社工作业务内部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学习考察组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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