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事考试院关于给予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湘西考区部分考生报名无效处理的公告
经核查,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湘西自治州考区部分考生(名单见附件)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及《关于做好湖南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0〕16号)的规定和要求,给予上述考生本次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湘西自治州考区报名无效考生名单
湘西自治州人事考试院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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